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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处(教师工作部、教师发展中心)部门工作职责

人事处(教师工作部、教师发展中心)是负责学校人事、劳资、档案、机构设置、岗位设置与聘用、人才队伍规划与建设和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是:

一、人事处(教师发展中心)主要职责

1.负责组织制订人事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。

2.负责学校机构设置工作。

3.负责学校各类各级岗位设置、岗位数量核定、岗位聘用及考核、人事调配等工作。

4.负责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订与公开招聘工作。

5.负责制订教师培训相关规章制度、教师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
6.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。

7.负责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。

8.负责部门、教职工的年度考核、绩效考核管理和奖惩等工作。

9.负责各类人才培养工程对象的选拔、推荐与培养、考核工作。

10.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。

11.负责教职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障工作。

12.负责法人资格年检、劳动执法检查和劳动用工年检等工作。

13.负责处理有关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、外调、函调的接待回复工作。

14.负责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及统计资料的上报工作。

15.负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。

16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二、教师工作部主要职责

1.负责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
2.负责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,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。

3.负责对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、品德学风的综合考察和把关,协助开展新入职教师的入职教育。

4.协助有关部门抓好涉及教师意识形态的相关工作。

5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